中国旅行社协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联合发布《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规范标准为研学旅行市场提供了参考,有助于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
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行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行活动。
3.2研学旅行基地(营地) study travel base(camp)
自身或周边拥有良好的餐饮住宿条件、必备的配套设施,具有独特的研学旅行资源、专业的运营团队、科学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为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践、生活等活动的场所。
3.3研学旅行指导师 study travel tutor
策划、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在研学旅行过程中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学生开展各类研究学习和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
4 原则
4.1 教育性原则
4.1.1 基地应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4.2 实践性原则
4.2.1 基地应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4.3 安全性原则
4.3.1 基地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配备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4.3.2 基地应远离地质灾害和其他危险区域,有完整的针对研学旅行的接待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4.4 公益性原则
4.4.1 基地应把谋求社会效应放在首位。
4.4.2 基地应对经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为贫困家庭的学生减免费用。
5 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
5.1 资质条件
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
5.1.2 应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5.1.3 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5.1.4 应取得工商、卫生、消防、食品、公安、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证照。
5.1.5 应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满1年,且1年以内无任何重大环境污染及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5.2 场所条件
5.2.1 规模适当,容量应能满足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需求,自身或合作单位能够保证学生的就餐、住宿等。
5.2.2 应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备有数量适宜的专职医护人员。
5.2.3 基地内水、电、通讯、无线网络等应配套齐全,运行正常。
5.2.4 应建设或规划由室内或室外场所构成的专门研学场地或教室,确保学生活动的安全性,特殊设备需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5.2.5 室外研学场地应布局合理的游览路线与完善的交通设施,保证通行顺畅,方便游览与集散。
5.2.6 基地内景点类的游览路线设计应与研学主题或相应景点景观相关。
5.2.7 应具备健全的安全设施与管理制度,保证营运秩序良好、管理人员到位。
5.2.8 应有相应的旅行接待设施、基础配套设施,保证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达标。
5.3 专业人员要求
5.3.1 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研学旅行指导师队伍,应至少配备3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社会组织颁发的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证书的专职研学旅行指导师,且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应具有与研学课程相匹配的专业优势。
5.3.2 应为每项研学旅行活动配置1名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全程随团活动,负责统筹协调研学旅行各项工作。
5.3.3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学生与安全员的比例不低于30:1),安全员在研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
5.3.4 应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数量适宜的经专业机构认证的专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学生与研学旅行指导师的比例不低于30:1),研学旅行指导师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在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
5.3.5 应指定1名中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担任基地内审员。基地内审员应对照本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检查所在基地的达标情况,敦促基地管理层就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5.3.6 建立研学旅行指导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专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跨学科、跨专业进修,提升观察、研究、指导学生的能力,培养综合性研学旅行指导师队伍,为更好地开展研学旅行培养师资力量。
5.3.7 应保证所有上岗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具备各类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状态能够胜任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
5.3.8 基地接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应要求委托方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代表,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开展。
5.4 服务人员要求
5.4.1 应有与学生数量相匹配的,为其提供各类研学旅行相关配套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
5.4.2 应遵守服务时间,坚守岗位,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5.4.3 应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与灾害应急常识,熟悉基地内的医疗服务点、紧急避险通道等。
5.4.4 应有遇突发情况能够自救和帮助游客进行避险逃离的能力。
5.4.5 应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等方面的知识。
5.4.6 应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宜每年参加一次相关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
5.5 构成要素
5.5.1 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该类价值在本地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5.5.2 应有丰富的研学产品,提供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与互动项目,配有体现寓教于乐功能的专用设施和研习交流场所。
5.5.3 在文化知识普及方面应具备可供宣传教育的基础,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应具有较高开发利用价值或较大影响力。
5.5.4 以科技、文化、历史、革命教育、体育、生物、影视、动漫、探秘、拓展等为特色,应至少具备一个主题。
5.5.5 以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动手实践能力、自理自立能力、纪律约束能力,传统文化教育、传统民俗展示、爱国主义教育、科技知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体能训练等为主,应至少具备以上两项研学功能,满足研学活动需求。
5.6 环境与卫生条件
5.6.1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2012的要求,声环境质量应符合GB 3095-2012的要求。
5.6.2 污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
5.6.3 厕所应符合GB/T 18973-2016的要求,保证等级至少达到二星级,其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095-2008 的要求。
5.6.4 垃圾桶数量与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分类设置,垃圾及时清扫,应与环境相协调,无堆积、无污染。
5.6.5 应建立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并符合相关要求。
5.6.6 应及时预报雨雪、雷电、紫外线指数及灾害性天气。
5.6.7 应具备完善的卫生与医疗管理规范和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5.6.8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个人卫生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5.6.9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的要求,保证用水便利,饮水管理规范、安全。
5.6.10 餐厅卫生应符合GB 16153的要求,餐饮、餐具的消毒卫生应符合GB 14934-2016的要求。
5.6.11 洗浴卫生应符合GB 9665的要求。
6 教育与体验
6.1 课程要求
6.1.1 各类课程的开展、设置应由中小学或中高等教育院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规划、设计,并做详细记录。
6.1.2 应根据基地的主题,编制研学旅行解说教育大纲,凸显本地的资源或文化特色。
6.1.3 应设计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
6.1.4 研学课程应融入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省情教育、文化传承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等内容。
6.1.5 应设计不同学龄段学生使用的研学教材,内容编排合理,保证教育性、实践性强。
6.1.6 课程体系设计应较为科学、完整、丰富,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6.2 课程体系
6.2.1 应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6.2.2 至少具备但不限于以下一项能力培养的课程:
a)以培养学生体能和生存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如徒步、露营、拓展、生存与自救训练等。
b)以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如综合实践、生活体验训练、内务整理、手工制作等项目。
c)以弘扬传统民俗、历史文化或红色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目的,如各类参观、游览、讲座、诵读、阅读等。
d)以培养学生的情感能力和纪律约束能力为主要目的,如思想品德养成教育活动以及团队游戏、情感互动、才艺展示等。
e)以培养学生观察能力,提高科学素养为主要目的,如游览自然生态景观、实验室、博物馆、科研机构等。
6.2.3 建立健全课程教研制度,配备专兼职研学活动教研员,及时分析、解决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
6.3 课程安排
6.3.1 根据教育部门的教育教学计划、目标学生学龄段以及地域特色科学设计、灵活安排研学课程及相关活动的时间和内容。
6.3.2 应基于基地实际,于研学旅行开展前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告知家长此次研学课程具体内容。